近日,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9,500万股,数量占比为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7%,发行价格定为5.31元。其已于7月8日开启申购,申购代码301028。

东亚机械于7月12日发布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称因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20%(1,9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原定为2,700万股)。截至发稿,其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分别占发行总量的51.5%和48.5%;此外缴款日为7月12日(T+2日)16时前。

据悉,东亚机械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累计投资约7.1亿元用于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无油螺杆空压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为东亚机械本次募资的首要投资项目。

但伴随着东亚机械招股书公布的是外界对其信息披露的质疑。

按照招股书中“发行人基本情况”所披露的东亚机械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青橙汽车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与该部门取得联系。但青橙汽车并未从该部门获得有效信息。

在长达五百余页的招股书中,东亚机械谜团尚多。

【违建项目、漏报瞒报,揭秘东亚机械的上市黑历史】

“年产三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是东亚机械本次IPO的主投项目。

据招股书信息披露,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39,561万元,占比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70,378万元的56.21%。

按照东亚机械的规划,该项目于2019年7月开始建设,预计于2021年6月底完成,总工期为24个月。另外其指出,由于疫情影响,工期延后。

项目开始建设的时间,则或透露出另一个事实——违建。青橙汽车了解到,2020年4月9日,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0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该公示明确指出,2020年4月8日该部门受理来自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产3万台空气压缩器扩产项目”。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而东亚机械该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却比环境局受理项目时间提前了10个月。

只不过,就招股书所述,东亚机械在报告期内并不存在其他违建事项。东亚机械证券事务部方面对“年产3万台空气压缩器扩产项目”是否违规建设一事,对青橙汽车表示其不知情。

东亚机械的违建行为是有史可循的——早在2018年5月其就曾因违法违建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自行拆除公司违规建筑。但据有关媒体披露,东亚机械并未按照要求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规建筑,最终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同安环境局的公示附件、即上述主投项目的环评文件中提及一“厦门东亚机械钣金车间项目”。青橙汽车自东亚机械官网了解到,该项目在2019年9月5日开工。

但与此同时,东亚机械就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事项所作的披露中,并无该项目存在。东亚机械证券事务部方面对青橙汽车确认该项目存在的事实,但就招股书信息披露不存在该项目的原因未做出任何答复。

显然,仅凭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东亚机械不仅难以解释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数量、工期规划披露等诸多事宜,而且还面对IPO主投项目涉嫌违建的现实。

事实上,这并非东亚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计划上市。

2016年12月,东亚机械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在主板(上交所)首发上市的申请,当时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则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17年时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检查的抽检工作,东亚机械恰为被抽检的十家企业之一。也正是在该次检查中,东亚机械被指存在重大财务问题,于2017年12月5日被中止审查。东亚机械因此迅速撤回申请资料。

“财务问题等于撞在枪口上。”一次不成功的上市,东亚机械仅是中国证监会被出具警示函并责令改正,因此受到拖累的却是两家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外界看来,这是东亚机械作为一家普通企业上市失败却广受关注的主因——申万宏源被指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两名注册会计师则因此遭到证监局处罚。

相关人士对此表态,2016年底时IPO堰塞湖现象较为严重,东亚机械或许是本着“先占坑,后排队整改”的想法急于申报材料。

(注释:IPO堰塞湖现象即为大量申请IPO的企业处于排队等待中的情形,这是股市行情低迷导致IPO节奏放缓和企业上市热情持续高涨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

“退而求其次”,东亚机械本次IPO选择了创业板。公开资料显示,主板市场上市门槛较高,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都具有较高要求;与主板市场相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规模较小、上市条件相对较低。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次招股书中,东亚机械仍采用2016年3月企业股改前最后一次增资时来自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而作为审计机构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则仅对上市前最后一次增资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有分析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与监管处罚将导致其声誉严重受损,并存在导致其客户IPO审核拒绝率提高的可能。正因如此,缘何东亚机械在本招股书内采用曾遭处罚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早前出具的报告令人疑惑。

在此前财务问题导致IPO终止且连累相关机构受罚的黑历史映衬下,二度进场IPO的东亚机械或正面临着如何取信公众的难题。

《项目违建、商标撞车,东亚机械二次上市存疑(下)》将在近期发布,敬请期待。

原文作者:黄逸文
编辑:黄逸文